人社部公布21年版《国家职业资格目录》有哪些变化
根据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、放管结合、优化服务改革要求,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《国家职业资格目录》进行优化调整,形成了《国家职业资格目录(2021年版)》,经国务院同意,现予以公布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:国家职业资格目录(2021年版)
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
2021年11月23日
原文链接:http://www.mohrss.gov.cn/xxgk2020/fdzdgknr/zcfg/gfxwj/rcrs/202112/t20211202_429301.html
#与2017年版本对比新版《目录》的变化概况#
本次调整是在2017年公布的《国家职业资格目录》基础上进行优化,职业资格总量比2017年目录减少68项,压减比例达49%。具体调整包括:
“出入境检疫处理人员资格”、“乡村兽医资格”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下的“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”“注册冶金工程师”“注册采矿/矿物工程师”“注册机械工程师”退出目录。
新增“精算师”“矿业权评估师”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,在医生资格下设置“职业病诊断医师”子项。
将“注册设备监理师”由准入类调整为水平评价类,更名为“设备监理师”;“专利代理人”更名为“专利代理师”;“土地登记代理专业人员职业资格”更名为“不动产登记代理专业人员职业资格”;“证券期货业从业资格”更名为“证券期货基金业从业资格”等。
其中,“注册城乡规划师”、“注册测绘师”仍在目录。此前公示将原注册城乡规划师调整为水平评价类、注册测绘师调出目录。
人社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,明确:
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,目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。
行业协会、学会等社会组织根据市场需要,按照职业标准自行开展能力水平评价活动,不得变相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,不得借能力水平评价活动设置就业创业门槛。
(来源:中瑞方胜服务外包)